話說,本人是個貪吃鬼!
而且,我其實是肥底的。。。
現在我看起來很瘦,其實是因為當年吃減肥藥的。
2006年,吃了20天藥後就慢慢從102>92磅。
人終於變左得自信了一點 (SORRY我真的比較膚淺)
吃完之後啊,我覺得感覺還好,
有一點點心跳,人比較會想說話,口乾吧,
都是可接受的。
我有介紹朋友吃,有些人能吃,有些人受不了。
不過,重點是它才HK$220~240/一個月量 (視乎藥力)
如果真的吃不了,丟在一邊也不可惜啊。
當間中有變胖個2-4磅時,就吃幾天控制食欲,
又可以瘦下來了,所以說我每次回香港都會去拿些藥傍身。
(基本上一個月份是夠的,在台灣我沒常減)
這次又回香港,啊不得了一天吃3餐以上(是吃飽的)
因為餓了香港食物7個月啊!一看到就忍不住了。
然後,昨天趁下班時間前去了醫生那邊,竟然幾乎不用等,
一進去,磅重,啊只有92..........!!!
我也有點難為情,醫生看到我說只有9X磅還要減?
我嘻嘻笑的說,我接下來要結婚,想保持體重啊。
然後就去拿藥了。
我的經驗是,吃個幾天,OR隔天吃,
基本上都可以讓自己不怎會覺得常常餓,常想吃東西,
那就可以控制體重了。
不過呢,其實大家都說我瘦,
但我這次結婚幾乎都沒有節食呢。。。
9月中還陪我妹去吃鹹酥雞呢,婚前一晚還去吃滷味...哈
(不過的確最後3天因為緊張比較吃不下:P)
所以沒有復胖已該謝拜天地了呵呵!
(我都說自己很貪吃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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